如果發生食物中毒怎么辦?
一、組織直協調
1、成立群體性食物中毒處理小組,明確職責。在“事故”發生時,小組組長應立即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召集小組成員到位,爭取時間,積極救治患者,統一協調,實施事故的處理。
2、小組成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① 組 長:公司總部安全衛生主管
② 副組長:飯堂經理、飯堂主管
③ 成 員:指定的廚務人員
3、各成員任務:
①組 長:全面負責協調處理“事故”的一切事務;
②副組長:協助組長處理“事故”;
③成 員:按組長的指揮統一行動;
2、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必要時可對相關責任人執行臨時監控;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開展調查工作;配合廠方維持校內穩定等;
3、立即趕赴現場展開初步的搶救工作;努力搜集“事故”發生的可疑中毒食物,并將可疑食物封存并置入冰箱,以便相關部門能確定中毒原因;聯系相關的救治醫院;統計患者人數及隱情,及時向廠方領導匯報動態情況;
4、及時調動交通工具接送患者去醫院救治;協助廠方做好患者家長(家屬)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5、配全廠方及時做好在廠員工的思想工作,穩定員工情緒;及時與中毒員工家長取得聯系;
6、負責組織聯絡和傳遞信息工作;根據“事故”態勢,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7、公布“事故”的真實情況,協助廠方做好新聞媒體的接待等;
二、處理流程
本公司領導有關人員在衛生和公安部門工作人員到達之前,應保護好現場,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情況未判明前,禁止繼續食用、出售和銷毀剩余的可疑食品;對可疑食品執行現場封存;
(二)進行現場初步急救處理;
(三)聯系救治醫院并及時轉送;
(四)搜集可疑食品及中毒者排泄物(嘔吐物、大便等)交調查人員和送驗;
(五)協助廠方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三、報告制度
(一)中毒人數超過30人的,應于6小時內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二)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于6小時內上報衛生部,并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小組應本著不夸大,不隱瞞,實事求是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內向本地區疾病控制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